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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

时间:2012-04-18 11:42

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

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建立健全查处通报制度,完善具体措施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及通报,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发挥惩劣扬善、奖优罚劣作用,防范、遏制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发生,警示教育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面提高全行业的质量意识。

通知指出,要及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严肃认真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调查组,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查清原因,认定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要切实加大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的督办力度。对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及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质量事故质量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办。要严肃认真追究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尤其要强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方面的处罚。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通报制度。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发生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建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月通报制度,按月通报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及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本地区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对于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结果,以及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及时予以通报。

通知最后强调,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媒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对质量好的工程和质量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认真对待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新闻报道,有关新闻报道出现后,当地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公开查处结果;情况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地进行说明,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来源:2012-02-18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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