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4〕11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等单位主编的《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076-2014,代替DBJ/T01-43-2003《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