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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点解读

时间:2014-04-01 09:14

3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介绍《规划》的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规划,也是中央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城镇化规划。规划编制历时3年时间,分8篇31章,全文3万字,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一条主线、四大任务、五项改革。

一条主线,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四大任务,就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五项改革,是要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城镇住房、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大家关注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我认为主要有六个方面:

第一,强调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去年我国城镇人口有7.3亿,其中包含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他们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所以《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所以《规划》首次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我想这是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进步。

第二,强调四化同步,就是要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也是当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说,工业化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为发展注入新的元素和活力,城镇化是一个载体和平台。新四化相辅相成,融合互动,从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第三,强调优化布局,就是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国东部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但现在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压力在加大,需要调整优化转型升级。《规划》提出,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要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如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城市群等城市群,引领国土空间的均衡发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极。从城市的布局来看,现在我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已经达到了142个,1978年时只有29个。其中,10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6个,世界上也就是25个,500万-1000万的城市有10个。一些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与综合承载能力的矛盾在加剧,需要进行有效的调控。规划提出,要通过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的连接,加强产业和公共资源布局的引导,适当疏散转移特大城市的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经济、人口的能力。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要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第四,强调生态文明。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尽可能地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第五,强调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要根据不同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的禀赋,体现差异性,倡导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注入传统文化元素,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

第六,强调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地、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通过改革来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潜力,为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和动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关于农民工问题。我国农民工现有2.69亿人,不仅为我国过去城镇化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还将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农民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制度改革紧密相连。主要是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着力维护农民工基本劳动权益,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着力促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简要地说,在现阶段,努力做到“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通过政府、企业、农民工共同努力,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使大多数农民工成长为现代产业技术工人,二是使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转为新市民。《规划》中以专栏的形式设立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主要包括了五类培训:一是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000万人,到2020年使每个农民工都可以得到一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上岗的现象;二是开展在岗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到2020年前,每年培训1000万人,使大多数在岗农民工都可以由普工发展为新型技工。三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100万人,主要是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四是开展社区的公益性培训;五是面向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且对退役转业军人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技能储备培训。

计划中还提出,要支持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校企合作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起示范作用。总之,让农民工学到技术,拿到证书,找到工作,增加收入,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多年来基层的农民工缺少技能形成的就业招工“两难”的局部性矛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支撑。

因为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了多个方面,解决农民工反映的强烈问题,要按照规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像钉钉子一样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任务一锤一锤敲到实处,哪怕是爬坡过坎,也要攻坚克难,使更多的农民工通过提高技能增加收入,使更多的农民工通过在城镇落户,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即使未落户的,也要逐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为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新型城镇化,为建立城市现代文明作出不懈努力。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按照党中央最近一个时期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在促进和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当中,我们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第一,将保护耕地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当下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的试点,也就是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这个《规划》就是底盘,将资源生态、基本农田、城市边界这三个底盘画出来,将红线划出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确实需要发展的,要按照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市的布局来发展,这样既有利于保护优质耕地,也能够起到生态保护的功能。下一步,我们要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城市群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这些城市群还是要立足于内涵挖潜,中小城市发展空间还是比较大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更加完善的占补平衡制度,加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建设。通过以上工作,无论是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现有耕地数量和质量基本稳定都会产生积极的效果。

第二,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和核心任务。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效率。按照中央提出的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在挖掘存量用地上,重点是城镇村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完善各类用地标准,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的退出机制。包括城镇工业用地、农村的宅基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要有鼓励和激励的退出机制。我们还要规范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平台,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的效率。以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来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着力提升城镇土地对人口、产业的集聚吸纳能力,以此来提高城镇化的发展质量。

第三,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同时深化城市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当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紧锣密鼓地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这其中包括国有土地怎么深化改革,怎么扩大使用范围。对于集体土地,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权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要在完善征地制度、宅基地使用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革的政策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关于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住房问题。我们常说,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对新的市民,包括农民,如何解决他们的安居问题,做出了安排。建议大家格外关注规划中的两点:第一点,对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换句话讲,符合落户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家庭全部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第二点,就是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个意思就是讲,无论你是落户还是不落户,只要在城市长期工作,基本定居了,但是没有得到城市的户籍,对这部分群体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这两个新提法,是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当中涉及到城镇居民及常住人口住房问题的两个新政策。房价的问题,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在许多大城市当中都是过不去的坎儿。因此在规划当中专门有一章,第26章,叫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在这个制度设计当中,我们提出了几个原则,叫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来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第一个总量基本平衡,是指供求关系平衡。第二个是结构基本合理。结构基本合理的含义就比较宽泛了,既有商品房的供应,也有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一些既不属于保障对象,也确实还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我们提出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通过这样的模式,来解决买不起市场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层”。第三是房价与消费能力相适应。就总体上而言,我们要保证市场平稳,要保证房价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相平衡。这里面地区之间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

如果进城的农民买不起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以走保障房这条路。如果他收入也相对高一些,不符合保障条件,但是够不上市场,中间共有产权住房这个品种就可能会再覆盖相当一批。这个政策不单单覆盖农民工,也包括从其他地方移居到大城市当中的新就业人口。我们总体的设计是这样一个考虑。

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决不能一边是高楼耸立,另一边是棚户一片。我理解就是包括北京上海在内仍有少量的棚户区,但是在一些中部和西部的城镇,可能城镇的棚户区比例更大一些。因此提出到2020年,我们要使1亿左右的人脱离棚户区。我们从“十二五”开始,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出五年要新开工建设3600万套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40%以上是棚户区。“十二五”3600万套的任务,到2013年底已经开工了2400多万套,今年、明年还有两年,每年还要完成600万。

本届政府提出,从2013年到2017年,要再推进1000万套以上的棚户区改造的任务。2013年实际开工改造了323万套,今年计划是470万套以上。两年加一起,就新开了800万套。本届政府还有三年,按照地方目前的安排,到2017年,我们可以在1000万的基础上跃到1500万,就是本届政府可以达到1500万。从2008年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到2012年底是一个节点,各地改造棚户区是1260万套,如果本届政府再完成1500万的话,就是2760万。我们计划,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到2017年基本上完成。另外,仍然剩下的一批,当然还有城中村,这个还没有做详细的计划,但是总体的规划是有,2018至2020年,我们至少还能改造1000万套以上棚户区和“城中村”,三个数加在一起,一共完成3760万套。大家可以算一下,3760万个棚户区家庭从棚户区走出来,进入到现代的住宅里,是不是能够解决1亿人口搬出棚户区、城中村的问题?

此外,就是要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2012年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是62.2%,中部地区是48.5%,西部地区是44.8%。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条件明显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就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城镇化的发展还有较大的空间。在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中西部重点开发区域,培育若干新的城市群,有条件、有能力吸纳约1亿人就地城镇化。这样做,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保障国土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

杨志明: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快速发展也成为一个新的趋势。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数据,到去年,东部地区农民工负增长0.2%,中部地区增长了9.4%,西部地区增长了3.3%。也就是说,东部地区是低增长,中西部地区快增长。尽管中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工资收入少10%,但是离家比较近,生活成本低,便于照顾家庭等等。这样的话,中西部地区不断地增强了就业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东中西各区域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了对农民工劳动环境的改善和加强人文关怀。新生代农民工年轻、有文化、富有活力,哪个地方能吸引农民工,就能给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来源:地产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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