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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报

时间:2014-03-04 12:50

市住建委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报

 京建发〔2014〕37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加强对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按照“依法监督、以查促改、创新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了二○一三年第四季度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市监督总站组织检查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43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20家。检查组重点对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产品质量取样检测情况,预制构件产品、原材料质量现场抽检,设备计量检定情况,执行技术标准情况,检验制度的建立情况,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情况,企业的自查与测评工作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特别是针对四季度特点对各单位冬施配合比的试配、使用及冬施质量管理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企业的总体质量管理情况较好,混凝土试验、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基本落实到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良好,并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原材料试验;配合比设计合理,能够很好的执行配合比,有比较完整的配合比调整授权和依据;混凝土试验设备配备齐全、计量检定合格,混凝土搅拌设备计量检定准确,生产情况可实时储存、导出、查询;对出厂混凝土进行严格检验,混凝土强度保证率较高,预制构件成品检测全部合格。根据检查要点,对参与本次检查的企业的实际检查结果进行了综合测评打分,其中,质量管控到位,得分较高的企业有,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润峰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盈升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质信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住总商品混凝土中心顺义站、北京永丰伟业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控有待提高,得分较低的企业有,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原材料、混凝土试件、预制构件成品抽检情况

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工作性能、强度和耐久性,进而关系工程实体的质量。混凝土试件强度是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评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因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原材料质量、混凝土试件强度和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一)原材料抽检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检预拌混凝土企业水泥15组,试验结果合格15组,合格率为100%;粉煤灰6组,试验结果合格6组,合格率约为100%;矿粉6组,试验结果合格6组,合格率为100%;砂石15组,试验结果合格13组,合格率约为87%;外加剂4组,试验结果合格4组,合格率约为100%;防冻剂3组,试验结果合格3组,合格率约为100%。

共抽检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水泥8组,试验结果合格8组,合格率为100%;砂石14组,试验结果合格14组,合格率为100%;钢筋原材27组,试验结果合格27组,合格率为100%。

上述抽样情况显示,我市大多数企业在冬施期间能够自觉加强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从源头提高混凝土质量,而个别企业对进场的砂子质量仍控制不严。

(二)混凝土试件抽检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检预拌混凝土企业已成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65组,随机抽检现场混凝土拌合物14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共抽检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已成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22组,混凝土拌合物9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00%。

以上抽样情况反映出,为我市在建工程供应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质量是有可靠保证的。

(三)混凝土预制构件现场成品抽检情况

抽测地铁盾构管片8组,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和外观尺寸,实测结果合格率100%;抽测预制梁成品7组,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和外观尺寸,实测结果合格率100%;抽测混凝土排水管3根,检测混凝土排水管内外压强度,实测结果合格率100%;抽测混凝土楼板2组,检测挠度、抗裂及裂缝宽度指标,检测结果合格率100%。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

一是存在未按照《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 385-2011)第4.1.5条规定要求对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验,存档的复印件未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未注明原件存放处,无经办人签字和时间的问题;二是原材料的存放、标识和内容不完整;三是砂石料仓局部存在混仓现象;四是原材料样品留置存在密封不严、留样桶内无标识、标识信息不全、留置样品量少;五是个别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预拌混凝土。

2.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存在着部分试验仪器设备未计量检定、检定过期的问题;二是水泥和混凝土试件养护设备温、湿度,试验工作间温、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未对成型试件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四是引用试验标准、试验方法、试验结论评定错误;五是未按照规范要求留置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六是部分试验室在混凝土28天抗压试件成型、静置期间温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

3.混凝土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配合比调整制度不完善,配合比调整授权书中调整范围、调整依据和被授权人等信息不全;二是生产过程中混凝土原材料用量调整过程记录不完善;三是剩退灰处理制度不完善,剩退灰处理信息不全。

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各企业结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混凝土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积极主动开展企业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严把混凝土质量关。

(二)处理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对使用不合格砂的北京新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对未按技术标准进行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的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进行了立案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部署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各企业的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但仍有部分工作存在不足。下一阶段,要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

随着本市及周边原材料产地对原材料生产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本市原材料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本市预拌混凝土砂石质量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砂石原材料不合格已经成为预拌混凝土要求不合格原材料的主要问题。因此,要求各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严格按标准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对留存,依据标准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复试,严防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给工程实体带来的质量隐患。

(二)积极推进“自主、标准、精细”的质量管理模式

各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要落实以“自主、标准、精细”的质量管理模式。人的主观能动性放在第一位,针对质量管理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每一个过程都制定详细的标准规范,并认真按照标准规范操作,实行精细、严密、科学的管理,实现规章制度细化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台设备、每个人员,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的精细管理覆盖。

(三)完善质量评估工作,构建市场信用体系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号)的要求,全面开展构建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信用管理体系。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务必落实好本企业的自评工作,做到自评工作常态化。通过监督执法与质量评估有机结合,推动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资质管理力度,维护行业发展秩序

根据《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建发〔2013〕310号)的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高度重视资质管理工作,在资质许可范围及资质证书注明的生产地点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不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严禁未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或分站对外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2月13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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