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关于启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审批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我委开发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系统,于2013年11月4日开始上线运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11月4日起,各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相关业务应登录市住建委“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持相关申报材料到市住建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可在市住建委网站(www.bjjs.gov.cn)“服务大厅”栏目中查阅,有关技术问题可拨打59958368进行咨询。
二、精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业务申报材料(京建质【2009】37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已废止),企业不再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办理时限由15日变为即时办理。
三、原已申报的企业信息将作为即将上线的市场行为评价系统的依据,请相关单位注意及时更新。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质量处 综合审批服务处 信息中心 监督总站
2013年10月31日
(来源:住建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