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关于2013年下半年建设领域
散装预拌砂浆应用专项检查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京建发〔2013〕539号
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京政办〔2013〕9号),推行使用散装预拌砂浆,促进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任务,并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建筑市场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3〕128号),市住建委于2013年9-10月对本市建设工程散装预拌砂浆应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属于“禁现”工程43个,建筑面积296.63万平方米,其中,进入建筑砂浆施工阶段工程38个,建筑面积265.39万平方米。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规定落实散装预拌砂浆的比例为55.3%,较上半年有较大提升;施工图纸设计按规定明确了预拌砂浆及品种、等级的比例为81.6%,较上半年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有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行为。
东城、门头沟、延庆等区县及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八达岭金宸建筑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对散装预拌砂浆相关政策落实较好。
二、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处理情况
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按政策规定落实违规行为轻微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已要求其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3家施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行为(见附件),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相关规定,已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对前述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三、依法推进散装预拌砂浆应用政策全面落实
(一)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期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到位。其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引以为戒,认真对照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设计上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品类和等级,从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落实使用预拌砂浆,尽快清退袋装砂浆、袋装水泥、砂子等原材料,严格按政策要求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建材使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属地内在施工程散装预拌砂浆应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尤其是本次专项检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县,更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推动我市散装预拌砂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3年下半年建设领域散装预拌砂浆
应用专项检查处理违规参建单位名单
序号 |
工程所在区(县) |
工程名称 |
通 报 栏 |
|
施工单位 |
违规行为 |
|||
1 |
顺义区 |
站前街3#楼(顺义区站前街商业金融项目) |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
2 |
3#办公楼、地下车库(顺义区裕龙花园三区续建) |
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
|
3 |
大兴区 |
6#住宅楼等6项工程(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10号地二类居住用地、托幼用地项目)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
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