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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及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3-11-01 09:57

京建发〔2013〕489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2013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检查当日由检查组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的方式。

检查主要包括检测资质管理、数据自动采集上传和异常数据修改情况、样品管理、设备设施、检测环境条件、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检测过程控制情况、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拉伸试验过程视频监控、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上报情况以及抽样复核等内容。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季度共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54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涉及的检测机构有7家(见附件)。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检测机构能确保检测工作公正性,在检测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涉及力值的设备自动采集满足检测资质要求,检测环境条件与控制设施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检测所用技术标准能够做到现行有效,检测委托、样品管理、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其中,见证检测机构均配备了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拉伸视频监控设备,绝大多数视频影像能记录完整的试压、拉伸过程,并能清楚辨识试件编号和检测数据。

三、能力验证情况

本季度的能力验证工作主要采取检测结果核查的方式,涉及18家检测机构。项目包括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结构无损探伤、防水材料拉伸性能、保温材料性能等。其中,参加钢筋保护层厚度验证检测的检测机构有7家,共计27个构件;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验证检测的检测机构有3家,共计7个构件;钢结构无损探伤验证检测的检测机构有1家,共计4个构件;防水材料拉伸性能验证检测的检测机构有11家,共计11个样品;保温材料性能验证检测的检测机构有10家,共计15个样品。上述能力验证结果均为满意。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单信息不齐全,主要体现在未注明试验项目、未注明试验依据标准以及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未注明混凝土生产厂家等方面;

二是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进行防水卷材、幕墙、钢结构抗滑移系数和钢筋原材的检测;三是水泥试验、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试验、钢筋保护层厚度试验原始记录信息不齐全,以及自动采集检测数据修改记录中未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四是检测报告结论不规范或信息不齐全;五是检测设备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六是未通过检测管理系统出具检测报告。

五、对违法违规检测机构的处理情况

对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防水卷材、幕墙、钢结构抗滑移系数以及钢筋原材试验的6家检测机构已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对该6家检测机构及其技术负责人和检测人员予以了记分处理。

对设备不符合要求的1家检测机构已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对该检测机构以及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检测人员予以了记分处理。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情况过程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情况总体良好,但仍有未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的情况发生,检测机构仍需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在下一阶段,各检测机构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根据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检测标准规范的学习,消除似是而非的认识和做法,切实保证方法正确、数据可靠。二是要认真贯彻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检测合同信息网上报送、现场检测业务网上报送和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报送工作。三是要充分利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组织人员认认真真开展质量状况季度自评工作,把每次自查自评都作为全面梳理全面提高的机会,真正起到提高质量管理的作用,切不可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四是要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和外窗施工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3]464号)要求的批次和项目,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和外窗检验工作。

特此通报。

附件:被责令改正的检测机构名单及存在问题明细表(点击下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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