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3〕517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随着本市逐渐转冷,首都将迎来冬季,部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将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冬季施工条件恶劣,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同时气象条件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为加强冬季施工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治理工地扬尘,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冬季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要不断开展集团、二级公司和工程项目部的三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开始施工。
(二)工程各参建单位要重点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管理,切实防范群死群伤事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组织必要的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和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的验收等工作。
(三)恶劣天气来临时,要停止相关作业。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塔吊顶升、建筑物拆除等作业;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停止大模板吊装、停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和拆除、停止使用吊篮;六级及以上大风,施工现场应停止吊装作业,应停止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使用。雨雪、浓雾、极寒天气不应进行室外危险性作业。雨雪天气过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及积冰,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的基础、临时用电设施、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再重新组织施工生产。施工单位要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冬季风干物燥,各施工现场应加强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减少施工扬尘。
(五)2013年11月份,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会议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据总体方案,制定全市建设系统的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此文件要求,在做好冬季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提升水平,确保施工现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到位。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控等级,全面排查并消除会场及驻地周边500米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会场及驻地周边500米范围内工地停止一切明火作业和夜间施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对会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工地的检查频次,确保会议期间涉会场所绝对不能发生起火冒烟事故。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及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施工单位要加强动火审批管理,重点加强电气焊、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前应对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并备足灭火器材和灭火用水,设专人看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去。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要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放保温材料。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继续强化网格检查,加强对冬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