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有关要求,市住建委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本市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逐步健全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构建覆盖项目参建主体和建设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程序化,于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指导意见》明确了六项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大力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强化施工技术、建筑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施工工艺标准化。三是建立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四是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建立样板引路制度,持续提高标准化施工水平。五是持续完善工程质量标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夯实工程质量标准化发展基础。六是建立企业和项目自我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我市分三个阶段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即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为试点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为扩大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范围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宣贯工作,深入企业指导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对工程项目和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的监督抽查,有效提高首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