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7〕396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要求,由我委组织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主编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批准发布,编号为DB11/T 695-2017,代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 695-2009,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绿色建筑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还应分别符合《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DB11/T1315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DB11/T103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DB11/T968的相关规定。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该标准文本可登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bjjs.gov.cn)或首都标准网(www.capital-std.com)查阅。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