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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2017年度长城杯评审办公室会议 调整长城杯奖项表彰周期

时间:2017-08-03 16:10

       7月19日上午,协会召开2017年度长城杯评审办公室会议,北京建工、北京城建、北京住总、北京城乡、中建一局、新兴建设集团的相关领导及协会专家参加会议,协会秘书长张锡恒主持会议。

张秘书长首先通报了几件工作。

       一是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长城杯评审委员会”的调整。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办理与协会脱钩手续,政府主管部门对协会只履行监督职责,不参与具体工作,因此,市住建委领导和总站领导退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19人减少为13人。

       二是传达了市监督总站《关于对2017年度拟推荐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监管情况的复函》的相关内容。张秘书长介绍说:本年度拟推荐的516项工程名单上报到总站以后,经总站审查,这些工程在2016年建设系统安全质量状况季度测评排名中,均不存在两个(含)以上季度排名处于后200名的情况;均未受到过总站的行政处罚。这是以前年度没有的,说明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有进一步提高。

       三是通报了协会近期工作情况。自2016年8月协会因涉企收费问题接受审计部门检查,至2017年6月底,协会分两批将违规收费全部退还企业,目前正着手进行《章程》、《管理办法》、会费标准的修改和调整工作。同时,为加强对长城杯初评检查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协会领导和专家不再参加结构组的检查,拟成立巡视组,对各组工作进行抽查。

       会议商议了长城杯奖项的评审周期问题。根据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批复,长城杯奖项评审周期应为两年。为规范管理,经与会人员讨论,决定自2017年度开始,长城杯奖项的评审改为“一年一评审,两年一表彰”,即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公布入选工程名单,两年发一次奖杯和证书。

       会议沟通了2017年度拟推荐长城杯工程情况。协会副秘书长袁恩炤、杨鸿良先后汇报了2017年度结构和竣工工程申报长城杯情况及经过初评检查的拟推荐情况,与会人员对本单位入选工程进行了核实。

       与会的协会专家还提出了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与会人员传达到各检查组及所在单位。一是强调参加初评检查的专家要依据评价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评价表,真实、具体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评价内容应有成绩及质量不足,不能过于简单。二是强调结构检查不论工程大小,必须坚持检查两次以上。工程规模较小或多层建筑,第一次检查在主体结构施工中,第二次在结构模板拆除后、进行二次结构施工期间,以便根据工程整体质量进行全面评价。三是拟推荐竣工长城杯的工程还没有竣工备案表的,请相关单位抓紧催办、上交。

(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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