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文件
京建质协[2017]1 号
关于申报长城杯工程取消收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精神及北京市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收取或摊派费用”的规定,协会自即日起停止与长城杯工程申报、评审有关的一切收费,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长城杯工程
取消收费以后,协会继续鼓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工程积极申报、争创“长城杯”,爱护企业质量创优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接待、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
二、正常组织现场检查,严格执行标准
凡申报“长城杯”工程,协会正常安排专家组,按照《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和《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认真组织现场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项目部整改,既帮助申报工程提升质量水平,也淘汰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工程,共同打造名副其实的“长城杯”。
三、认真遵守《自律公约》,不断加强和改善服务
全体专业评审人员、申报单位以及参与各方,要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北京市建筑长城杯评审工作自律公约》,做到评审人员遵章守纪、热情服务,参评单位合法依规、积极向上,确保现场检查及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过程及工程质量经得住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