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的试运行,目前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14号)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起,本市新开工以及新签订合同混凝土买卖合同的工程应将合同的相关信息录入平台,实时上传生产过程数据,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以及《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未通过平台出具的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不得作为工程技术资料。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