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6〕42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环保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混凝土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1号)精神,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6〕127号)相关要求,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对北京市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11/642-2014,以下简称《规程》)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162家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各区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8月份启动自查,10月份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启动抽查,抽查搅拌站点18个,抽查数量占全市应查站点的11.1%。市混凝土协会遴选行业专家全程参与检查工作,累计派出专家191人次。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通过检查表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受检单位,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检查的总体评价
此次执法检查达到合格标准以上的站点共142个,占全市站点总量的87.6%。其中检查达到优秀标准的站点72个,达到良好标准的站点68个。不合格站点20家,占总量的12.4%。通过本年度检查和整改,预拌混凝土行业执行《规程》的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检查优秀水平的搅拌站数量较2015年增加了51家,达到良好水平的站点较上一年增加了20家。行业整体合格率同比2015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行业环保设施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行业品质得到了提升。
检查得到了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相关受检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紧密配合。通过标准的实施,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检查合格以上水平的站点已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并纳入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平台,主管部门实现了对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在线监督。企业骨料堆场加装了大门,实现全部封闭。场区地面及筒仓清洁有较大提高,多数企业配备了洗轮机,使用机械清扫车进行清扫作业得到了普及。上述措施切实有效地减少了粉尘排放。各混凝土企业标准意识显著增强,强制性标准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能够自觉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绿色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落实到日常生产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站点对今年绿色生产检查相关要求重视程度不够,未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区住建委申请检查。
二是个别站点硬件设备设施不达标,或以达标合格为目标,缺少持续改进的动力,缺乏常态的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相关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绿色生产的体系文件、控制程序针对性不强,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岗位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是我市连续第二年针对《规程》执行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比上一年度检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然有提高的空间。各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督查巡查,进一步加大绿色生产管理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规程》执行情况执法检查重要性的认识。针对此次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站点,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令整改,整改未完成的站点不得生产、销售混凝土。不合格搅拌站点复产前,必须向属地区建委申请检查,由区建委组织并会同混凝土协会专家对搅拌站点执行《规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复产。对于合格水平的站点,区住建委及环保部门要督促其加强绿色生产管理措施,促进其绿色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尽快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规程》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监督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标准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实施有效的工作手段,继续加强日常的巡查力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混凝土企业贯彻实施《规程》的自觉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要依法处罚。
(三)加强《规程》的宣贯培训工作,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和市混凝土协会要引导和要求混凝土企业继续重视对《规程》的培训和学习,制定宣贯、培训制度,明确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并进一步研究加强站点现场颗粒物排放监督管理措施,提高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技术升级改造,切实减少混凝土企业粉尘排放。
(四)要进一步修订《规程》,加强《规程》对行业清洁生产的约束作用,使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
1.专项执法检查合格及以上水平搅拌站明细表(详见市住建委网站)
2.专项执法检查不合格搅拌站明细表(详见市住建委网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2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