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调研起草工作。
2、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多种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3、抓好安置房源对接,完成3.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4、落实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方案,强化资金支持,推进老城区平房院落修缮改造和环境整治。
5、加快京沈客运专线北京段、京张铁路北京段建设,开工建设京霸铁路北京段;力争开工建设京唐城际北京段、城际铁路联络线(S6线)和丰台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推进京石城际等项目前期工作。
6、做好冬奥会场馆和基础设施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7、强化市政设施运行管护,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
8、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9、抓好市重点工程建设。
10、全面推进环球主题公园园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工作。
11、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专业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工作。
12、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13、贯彻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14、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力度,提升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15、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检查工作。
16、加强绿色施工管理。
17、完善施工扬尘管理制度。
18、推动建设工地渣土运输源头治理。
19、完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任务。
20、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21、继续做好智慧城市建设,努力探索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22、抓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支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
23、北京市近零能耗居住建筑标准体系研究。
24、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25、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依法治理群租房。
26、优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
27、继续推进本市地下空间治理,清理普通地下室违法违规使用。
28、认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危险房屋解危,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房屋安全度汛。
29、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30、加强本市中心城区直管公房管理。
31、加快行政办公区起步区建设。
32、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3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34、国务院督查、审计署审计和上年度存在问题。
35、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
36、政务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