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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督总站201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 监督执法检测工作总结

时间:2016-08-03 10:27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执法检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监督总站[2011]1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印发<市监督总站2016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监督总站[2016]9号,以下简称《方案》),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按计划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检测工作。截至6月30日,201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检测工作进展顺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测工作完成情况

  我站2016年预算文本中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检测项目共37项2502组(台),另轨道工程二衬质量无损检测10900米。截至6月30日,已完成检测任务1068组(台), 二衬质量无损检测0米,上述完成工作量对应财政预算资金共计66.844万元,占全年财政批复检测任务量154.925万元的43.15%。其中,检测工作一组上半年所完成各项监督执法检测工作对应财政预算资金共计16.112万元,占全年计划使用资金31.4万元的51.31%,二组完成19.407万元,占全年计划使用资金48.56万元的39.96%,三组完成31.325万元,占全年计划使用资金53.05万元的59.05%,四组完成0万元,占全年计划使用资金21.915万元的0%。具体完成情况见附表。

  二、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

  (一)检测结果

  在已收到的正式检测报告中共有5项42组(台)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中检测一组抽测项目中:砂、石(必试)检测结果不合格1组,占本项目已完成检测任务数量的2.5%;防冻剂检测结果不合格1组,占本项目已完成检测任务数量的16.67%;钢筋原材检测不合格1组,占本项目已完成检测任务数量的33.33%。检测二组抽测项目中: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不合格5组,占本项目已完成检测任务数量的8.2%。检测三组抽测项目中: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不合格6组,占本项目已完成检测任务数量的7.06%;起重机检测结果不合格18台,占本项目已完成检测任务数量的10.65%。

  对照2015年度同期的共7项23组(台)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数量增加19组(台)。其中,粉煤灰、混凝土试块、砂、石(必试)、矿粉、外加剂等项目检测结果不合格率呈现下降,防冻剂、钢筋原材(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起重机械等4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不合格率呈现不同幅度的增长。具体情况见下图:

  (二)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理情况

  依据市监督总站监督执法检测工作处理机制的要求,各检测工作组在接到检测机构反馈检测项目有不合格情况后,均及时要求相关实施科室进行了处理。相关实施科室针对不同不合格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处理:针对1组防冻剂、1组砂、石(必试)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对两家原材料企业已经进行了立案处罚,目前正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针对1组钢筋原材(预制构件质量抽样检测)不合格情况,要求责任单位进行退场处理;针对11组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结论不符合设计要求,有关科室随即委托相应检测机构对涉及的构件进行了钻芯法检测修正,其中3组钻芯法检测结论符合设计要求,其余8组检测结果暂未反馈到我站各相关科室。针对18台起重机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机整改,并要求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检测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对相关产权单位共实施立案处罚9起,罚款4.5万元。

  三、检测经费及支付情况

  2016年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抽样检测经费项目》文本中包括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现场监督检测,起重机械专项检测共三个部分,财政拨款总计171.654万元,其中“现场材料取样人工费及交通费”16.729万元。

  依据《方案》及与检测机构签订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抽测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并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各受托检测单位合同检测费用的50%。现已于4月底,按合同要求完成了该检测费用支付工作;七月底,按照合同要求,计划支付检测费用的30%;其余费用,按合同要求计划于11月底前支付各受托检测单位。

  四、各单位工作情况

  按照《办法》及《方案》要求,管理办公室对2016年度监督执法检测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各检测工作组及各受托检测机构开展工作,并督促各检测工作组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检测工作任务并对发现的检测不合格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根据重点部上报2016年度部分检测项目退回与调配的请示(焊接材料检测无法完成与装配式住宅项目无监督任务),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各相关检查组,认真研提意见,根据2016年度总站监督抽测检测执法工作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合理方案,协调重点部与网格部进行了检测任务的调配。

  各检测工作组基本能按工程监督计划安排检测任务,较好的控制检测任务完成进度,及时处理不合格检测报告所反映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各受托检测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相应检测工作组抽取检测样本、反馈检测结果、提交检测报告。

  五、存在的问题

  (一)进度较为缓慢。从检测工作组看,检测工作二组和四组上半年工作进度较为滞后,尚未达到本组全年计划使用资金的50%。从检测项目看,共32项检测项目完成进度不足60%,其中灌浆套筒连接件、夹心外墙板保温板用连接、预制楼梯结构性能检验、预制叠合板性能检验、路面检测(压实度)、路面检测(摩擦系数)、井盖井箅承载能力、二衬质量无损检测、膨胀螺栓抗拉承载力检测共9项上半年尚未实施,分别为检测工作二组的前七项和检测四组的后两项。

  (二)检测组上报年度监督抽测任务时未考虑周全。重点部在上半年度全面开展监督执法检测各项工作后,由于2016年度预算申报的焊接材料专项检测焊接材料费用有误和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具备此项检测能力,导致焊接材料检测任务无法完成;另外,所上报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因为2016年度并未有监督任务不得不调配至网格部。以上情况虽经协调,顺利实现了任务调配并已稳步推进,但仍然对2016年度全站监督执法检测工作的绩效考核带来了不利影响。

  六、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分析、研究,并结合检测单位建议,对装配式住宅结构、环保材料检测、空气质量检测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关键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提高预算效益的同时,实现监督执法抽测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结构验收是质量控制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下一步将高度重视结构验收工作。一是在2016年度下半年在保证抽取数量符合全年抽测执法任务的基础上,对结构验收环节的抽测项目、数量等进行充分分析,深入研究,适当加大对结构验收环节的抽测比例。二是在制定2017年度监督抽测计划中,加强结构验收监督检测执法力度,确定抽测检测项目数量,加大对结构验收抽测检测项目的比例。

  (三)认真梳理、分析本年度剩余检测任务量,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科学、合理的安排检测任务。检测任务总体时序进度力争达到10月底至11月初完成全年监督执法抽测任务。

  (四)做好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预算申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好2017年度监督执法抽测预算编制工作,配合财务做好检测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五)启动不合格项目处理标准的研究分析,进一步规范不合格项目的处理程序,专题研究监督执法抽测结果不合格情况处理工作要求,从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提高监督执法检测工作绩效。

  附件:2016年上半年市监督总站监督执法检测工作各检测工作组完成情况一览表(本刊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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