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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专题宣贯《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时间:2016-05-05 15:05

 

4月22日上午,北京建工集团举办“北京建工大讲堂”,专题宣贯解读《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住建委副主任王承军就贯彻落实《条例》作重要讲话,质量管理处处长王鑫作专题辅导报告。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戴彬彬等在京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总经理樊军就宣贯落实好《条例》提出要求。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30余家二级单位和区域分公司在视频分会场通过网络同步收听。

王承军结合当前形势,就贯彻落实《条例》、推动首都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出要求:一是要全面认识建筑业面临的复杂情况。当前建筑业存在市场主体多元、市场竞争加剧、项目管理基础薄弱、一线作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要我们在复杂形势下进一步找准企业发展定位。二是要全面认识当前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坚持首善标准,立足于监督检查和过程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三是要关注研究建筑业未来改革方向。积极研究应对从资质管理向项目管理倾斜,推行有配套措施保障的低价中标机制,推动劳务作业层向产业工人转化等发展趋势对首都建筑业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主动性、打好主动仗。王鑫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原则、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辅导。

樊军就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着眼企业发展战略,充分认识《条例》对集团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条例》出台标志着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正式成为北京地方性法规,首都建筑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的基本权益将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集团综合管理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二要着眼全面依法治企,不断增强全员法制意识。两级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法、知法、守法,要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联营挂靠;要依法施工,杜绝“三不按照”现象发生;要依法从业,从源头上杜绝人岗分离、人证分离现象。三要着眼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理念,质量、施工、物资、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系统要履职尽责,推动提高集团质量管理水平,为打造行业一流的工程建设与综合服务集团,营造良好健康的发展环境。

 

(撰稿:张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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