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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总集团、城建集团先后召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宣贯大会

时间:2016-02-03 10:14

201512312016115,北京住总集团、北京城建集团分别邀请市住建委质量处王鑫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专场宣贯。市住建委副主任王承军、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丁胜,参加了城建集团的活动。

宣贯会上,王鑫从《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目的、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条理清晰的解读。她介绍说,“2012年至2015年,历时四年制定这部《条例》,重点做了一件事,就是建立所有的参建单位之间互相协调、互相平衡、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一个内部竞争机制”。在一个半小时的讲解中,王鑫将《条例》内容归为十类,结合具体案例,讲明了《条例》的意义、内容、适用对象、范围、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等,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质量法规培训课,为《条例》在施工企业的全面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住总集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宣贯大会,集团副总工程师高杰要求各单位按照条列内容结合集团制定的方案做好本企业的宣贯工作,确保条例要求落实到基层项目及人员。

城建集团总工程师张晋勋主持大会,200多名与会者人手一本新印发的《条例》,边听讲解边研读相关条款。

王承军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建筑行业发展存在建筑规模巨大、市场主体众多、市场恶性竞争加剧、质量安全事故频发、项目管理基础薄弱等诸多问题,面临着推动工程管理模式向工程项目总承包制转变、企业资质管理向项目管理能力资格核定转变、施工企业参与建设模式向形式多样化转变、劳务作业人员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的改革机遇,对新形势下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他强调,一是要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把建筑业发展面临的现状和改革方向,融合到具体工作当中,不断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深刻准确地理解《条例》重要条款,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的法定责任、工程总承包责任制、个人终身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保险和保修担保制度;三是在《条例》的执行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逐级、逐层地传达到企业每名职工,特别是基层的项目管理人员。对于《条例》在执行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城建集团总经理郭延红讲话,感谢市住建委对企业的帮助和支持,强调《条例》的施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集团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要全面做好宣传培训落实工作,让《条例》内容入脑入心,让每一名职工理解和熟悉;要在专项检查督导、互相学习交流中,促进《条例》在集团落地,不断提高集团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集团真正成为国内领先的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商营造健康的环境。

 

(撰稿:刘兮、谭禄宏,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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