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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关于2015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报

时间:2015-12-02 16:57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4〕363)、《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5〕 272 号)的要求,市住建委于8月、9月组织开展了以保障房工程为主的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对397家建设、监理、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自查情况的统计,企业自查共计2917次,发现问题9567条,已完成整改9404条。市区两级住建委共检查工程1709项,总面积7633.2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共检查75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2份,立案调查39起,处罚21起,处罚金额147.9万元,约谈企业共计100余家。
   (一) 企业自查情况
    从8月1日开始至9月底,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工程项目或生产企业开展循环滚动式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对45家建设单位、160家监理单位、93家施工单位、9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统计,工作情况如下:建设单位开展宣贯活动151次,6918人次参加,开展各项检查166次,发现问题454条,已督促整改完成454条;监理单位开展宣贯活动917次,15432人次参加,开展各项检查1620次,发现问题4683条,已督促整改完成4547条;施工单位开展宣贯活动650次,39159人次参加,开展各项检查947次,发现问题4183条,已督促整改完成4160条。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共开展宣贯活动247次,7027人次参加,开展各项检查184次,发现问题247条,已督促整改完成243条。
   (二) 区县检查情况
    自8月份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各区县建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检查工程共计1639项,总面积6431.5万㎡;其中保障房项目检查376项,总面积2915.9万㎡。开展宣贯活动191次,6910人次参加。检查期间,发现问题2978条,已督促整改完成2808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85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31份,立案31起,处罚21件,处罚金额合计人民币147.9万元,约谈企业共计100余家。

   (三)市住建委检查情况
    1.工程项目检查情况。市住建委组织成立5个联合检查组,共抽检工程70项,总面积345.7万㎡;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立案共8起。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应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2.预拌混土生产企业检查情况。市住建委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共计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32家次,区、县住建委根据自身特点成立各区县检查组,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约43家次,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二、工程项目实体检测与检查符合率情况
   (一)实体检测情况
    混凝土强度共抽检39项工程的78个构件,其中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74个,不符合4个,符合率为94.8%。钢筋保护层厚度共抽检40项工程的40个构件,其中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0个,不符合10个,符合率为75.0%。钢筋间距共抽检40项工程的40个构件,其中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7个,不合格3个,符合率为92.5%。楼板厚度共抽检39项工程的39个构件,其中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8个,不合格1个,符合率为97.4%。钢筋力学性能及重量偏差共抽检34项工程的68组钢筋,均符合要求,符合率为100%。
   (二)检查项符合率情况
    本次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查工程70项,其中结构在施工程38项,装修在施工程32项,涉及12个区县。其中:结构在施工程检查项符合率为80.3%,其中建设单位总体符合率为80.5%,施工单位总体符合率为80.1%,监理单位总体符合率为80.2%。符合率前3名的区县分别为:房山区(91.3%)、亦庄经济开发区(88.1%)、大兴区(86.2%)。装修在施工程符合率为81.0%,其中建设单位总体符合率为77.7%,施工单位总体符合率为82.4%,监理单位总体符合率为79.3%。符合率前3的区县分别为:亦庄经济开发区(93.1%)、大兴区(93.1%)、房山区(86.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未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加盖审图章的设计图纸。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6项,分别是:北京通瑞兴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永顺镇0204-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和0204-B地块R53托幼用地项目中的15#楼;北京威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吴家场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中的A1#经济适用房;中电建西元(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东辛秤C地块西区30-1#住宅楼等9项工程;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北七家镇平西府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北区地块B7#村民回迁安置用房;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北七家镇平西府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北区地块A2#住宅楼。
   (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对住宅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进行平行检验。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3项,分别是: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监理的台湖镇4-1-014等地块地块1#公租房等7项工程;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台湖镇4-1-028等地块1#住宅楼等12项工程;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永顺镇0204-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和0204-B地块R53托幼用地项目。
   (三)施工单位
    1.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在施工组织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上签章。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3项,分别是: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永顺镇0204-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和0204-B地块R53托幼用地项目中的15#楼工程;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来广营乡1#住宅楼项目;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后沙峪镇SY00-0022-6012R2二类居住用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中的7#住宅楼。
  2.未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10项,分别是:正太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用地1#住宅楼等9项工程;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西大望路24号保障性住房用地1#商品住宅楼等6项工程;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新馨苑住宅项目;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来广营乡1#住宅楼项目;北京政华建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的采空棚户区改造曹各庄A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中的10#楼;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高井2号地保障性住房用地3#住宅楼等8项工程;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永顺镇0204-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和0204-B地块R53托幼用地项目中的15#楼工程;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理工大学9号地11#住宅楼等7项工程;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施工的1#住宅楼等8项中的1#住宅楼;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新城良乡组团06街区06-23-01地块12#楼工程。
  3.未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7项,具体情况如下:
   (1)未按要求留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2项,分别是: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永顺镇0204-A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和0204-B地块R53托幼用地项目中的15#楼工程;北京城建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门头沟新城8#住宅楼等5项工程中的10-2#住宅楼。
   (2)未按要求对节能保温材料进行进场复验。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2项,分别是: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怀柔新城14街区14E-08-B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大兴新城核心区定向安置房项目第三标段A-1#住宅楼等39项。
   (3)未按要求对防水材料进行检验。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3项,分别是: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新馨苑住宅项目;河北康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畅茜园小区五期工程;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A03地块。
  4.未严格按照规范规程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试验、监测。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5项,分别是: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施工的台湖镇4-1-028等地块1#住宅楼等12项工程;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永顺镇居住托幼及小学项目中的F01#住宅楼等16项工程;北京恺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吴家场经济适用房住房项目B2#经济适用住房等7项工程;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台湖镇4-1-014等地块地块1#公租房等7项工程;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R1#R2#R3#自住型商品房工程。
  5.现场违禁使用袋装砌筑砂浆。
    存在问题的工程共2家,分别是: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怀柔新城14街区14E-08-B地块人才公租房项目;北京怀建集团贵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住宅等2项中的9#住宅工程。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一是配合比设计中,配比记录信息不全或配合比在生产过程的调整超授权范围;二是试验室管理中,部分试验不符合要求,未按标准进行检测以及部分原材料试验留样量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提升工程质量。各参建单位应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继续对建设的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质量问题,并留存资料备查。同时,要自上而下从公司到项目部,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强化“三检”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预控和过程控制,尤其是班组作业过程的质量管理,从源头上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过程精品、一次成优。
  (二)真抓实干,继续做好两年行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七天试块、驻厂监理、优选名录等制度,做好两年行动工作的统计整理和提炼总结工作,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固化活动成果。
  (三)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区两级住建委要结合此次检查的情况,突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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