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4〕43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本市百项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和北京硕人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公共建筑设备运行节能监控技术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131-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