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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强调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时间:2012-04-18 13:34

李克强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上强调

狠抓质量安全不松懈  建百年安居不动摇

2011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上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明年住房保障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推进新开工和结转续建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力争更多竣工,确保分配公平,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黑龙江、江苏、陕西4省(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和明年打算及建议。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说,今年是住房保障工作很不平凡的一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措施硬、力度大,积极破解资金、土地等难题,严把质量安全和分配公平关,完成了开工建设保障房和棚改房1000万套的任务,其中已建成的住房使上千万困难居民住房解困,并在创新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探索创造了经验,为“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了个好头。

李克强强调,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通过建设保障房,帮助困难群众以低成本改善住房条件,实现住有所居,是群众的热切期盼。而且这也是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保障房建设是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扩大内需,支撑城镇化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特别在当前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下,要成功应对复杂局面,明年必须按照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发挥好其对投资和消费的较强拉动作用,为经济增长提供重要动力。

李克强说,为扎实有序推进保障房建设,明年安排的新开工数量比今年少,但加上结转续建,在建规模仍很大,任务艰巨。中央补助资金将比今年明显增加,各地也要加大政府投入,还要通过贷款支持、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多元筹措资金。对保障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确保用地需要,开展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源,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使不同收入群体和谐共居。政府也可通过购买合适的普通商品房现房来增加保障房有效供应。全年要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保障房,竣工量要高于今年,使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入住。他强调,建设保障房不仅要让群众有房住,还要同步建设和完善必要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与相关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方便。

李克强指出,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要狠抓质量安全不松懈,建百年安居不动摇。关键是要做到项目资金到位、有效监管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避免出现人为压低成本而影响质量的现象。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建材和部件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一查到底,公开曝光,严格追究,使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在市场没有存身之地。

李克强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明年大规模保障房建成后,这个问题会更加突出和紧迫。如果不把分配问题解决好,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会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公平分配保障房,要做到“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技术支撑、及时纠错”。严格准入,就是明确界定和坚决把住保障对象是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程序公正,就是在审核、公示、公证等环节严格把关,使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平等参与申请和分配;过程透明,就是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技术支撑,就是要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尽早实现联网,真实全面掌握申请者、入住者信息,提高分配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纠错,就是要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房,做到坚决及时清退。明年要就此开展专项督察。

李克强说,在做好保障房建设的同时,还要适应城镇居民合理的自住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地,引导房地产企业推进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他指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方面要积极探索,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规律的住房政策体系。

会上,受国务院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不仅明确了明年的开工量和开工期限,而且确定了竣工量。

各省(区、市)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人,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各计划单列市、地级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参加工作会。

 (摘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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