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预拌混凝土绿色 生产管理规程》的通知
京建发〔2014〕33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主编的《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 642-2014,代替DB11/ 642-2009《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8.0.5、9.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