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
2011)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检查当日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的方式。
检查主要包括检测资质管理、数据自动采集及上传、样品管理、设备设施、检测环境条件、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检测过程控制情况、检测结果不合格事项上报情况、视频监控等内容。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季度共对38家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1家检测机构进行了资质现场核查,对3家检测机构进行了资质变更审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检测机构能确保检测工作公正性,在检测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涉及力值的设备自动采集满足检测资质要求,检测环境条件与控制设施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检测所用技术标准能够做到现行有效,检测委托、样品管理、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其中,见证检测机构均配备了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拉伸视频监控设备,大多数视频影像能完整记录检测过程,并能清晰辨识试件编号和检测数据。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未按照规定检测程序进行,并出具了检测报告;二是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拉伸视频监控设备工作不稳定,个别时段视频影像不能清楚辨识试件编号和检测数据;三是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委托单中未注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称;四是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主要包括:未注明防水卷材试验状态调节过程起止时间、钢筋原材重量偏差试验无试验人签字、水泥凝结时间试验未注明试针距底板具体距离以及水泥安定性试验未记录成型时间和养护时间等;五是自动采集检测数据修改记录中未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六是在进行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测区布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七是不合格检测结果上报记录中未注明上报方式、上报日期等信息。
四、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测机构的处理情况
对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的北京时代中衡科技有限公司已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京建发[2010]344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京建质[2008]775号)对该检测机构及其技术负责人和检测人员予以了记分处理。
对在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中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的北京陆建鸿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检测机构要根据本次检查情况,举一反三,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完善委托单信息,做好检测委托工作;二是细化检测原始记录,补充完善检测信息;三是做好自动采集检测数据修改证据留存工作;四是自查视频监控工作,保证所有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拉伸过程的视频完整、画面清晰;五是加强现场检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保证检测过程符合标准要求,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