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依据2014年一季度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结果,选取了评估排序靠后和安全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10个标段,涉及7号线、14号线、15号线等3条在施线路的2家建设单位、10家施工单位。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暗挖工程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开挖步序、超前支护和注浆加固、施工监测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主体结构质量按设计或方案施工情况等。
本次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对5家违规受检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占受检单位数量的50%。
二、处理情况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市住建委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动态记分。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住建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进行动态记分。
三、工作要求
(一)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针对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整改完成后,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整改情况的复查、验收。
(二)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附属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正确处理工期和安全质量的关系,严禁盲目抢工冒险作业,严禁违反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程序,擅自降低设计图纸和专项方案原有的安全质量保障措施。
(三)市住建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并全市通报批评。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