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综函〔2019〕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9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出台,制定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公示制度试点,鼓励地方开展建筑品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推进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
(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建设。指导地方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编制相关配套图册和视频,组织宣传培训,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三)统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我部检查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等。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和指导各地切实落实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工程质量的督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质量安全创新发展研究。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重点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职责定位和适应市场化监管手段研究,为质量安全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政策储备。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一)注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隐患排查责任,注重发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协调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注重精准处罚,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督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一般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省级主管部门实施约谈制度。
(三)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抓紧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协同与流程优化,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三、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一)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强化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二)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推动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技术研究。
(三)加快技术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应用指南实施,加强全过程信息化建设。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创新技术导则,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积极推进绿色建造,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一)倡导绿色建造理念。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建筑方针,组织编制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培训教材,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倡导、宣传绿色建造理念及工作方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建造。
(二)推广绿色建造技术。组织编制绿色建造技术导则,探索建立绿色建造技术推广目录,加快推动绿色建造技术综合应用。开展绿色建造项目试点,加强绿色建造技术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绿色建造实践水平。
(三)推进BIM技术集成应用。支持推动BIM自主知识产权底层平台软件的研发。组织开展BIM工程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研究,进一步推进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五、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城镇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一)开展城镇住宅抗震性能排查。组织编制城镇住宅抗震性能排查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加快开展排查工作,摸清地震灾害易发区未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能力不足的城镇住宅底数,建立城镇住宅抗震管理信息系统。
(二)实施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制定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地震灾害易发区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住宅抗震加固工程。编制城镇住宅抗震加固技术导则,为各地抗震鉴定及加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三)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在地震灾害易发区学校、医院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研究制定减震隔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并强化减震隔震建筑工程相关主体责任,加强减震隔震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管。
(四)完善抗震防灾法规制度。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完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抗震防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2019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将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本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来源:住建部网站,发布时间: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