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文件
京建质协[2018]19号
关于成立“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给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帮助协会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大型施工企业质量技术系统高层领导的作用,协会决定成立“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协会会长兼任。委员若干名,由会员单位中大型企业的质量、技术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的领导兼任。委员的现职岗位调整以后,兼职随之调整。
二、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1、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协会重要工作的决策,帮助协会提升工作水平,为争创先进协会做出贡献。
2、关注建筑业发展趋势和质量、技术系统的新动向、新成果、新趋势,为协会开展好咨询服务、培训交流等活动提供指导。
3、深入一线了解会员单位的需求,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为协会改进服务谏言献策,与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支持。
三、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指导委员会成员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活动,并接受协会管理,享有相关权益。
特此通知。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8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