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6〕409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主编的《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489-2016,代替《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9,6.3.6,7.3.20,8.1.2,8.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解释工作。
该标准文本可登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jtsb.gov.cn)或首都标准网(www.capital-std.com)查阅。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