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划线
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相关条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16-05-18 15:39

    京建法[2016]7

 

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已于20161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确保《条例》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结合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相关条款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法定处罚权限范围内行使裁量权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717号)、《关于规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京建发〔2011216号),全面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相关条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见市住建委网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415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6-05-16

 

主办单位 :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版权声明 : 本网站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电话 :010-8312 8916邮编 : 100067传真 :010-8312 5388,010-8312 7828E-mail :bjgczl@bjgczl.com.cn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草桥东路8号院7号楼(北京城乡集团办公楼)二层京ICP备 11038305号-1 网站建设首企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