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在争创结构长城杯工程中,要认真执行《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11/T1074-2014),并应注意避免发生以下问题,否则将影响到工程评议评价结果。
1.在市、区两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因质量问题受到处罚;
2.本单位施工的其他工程存在质量信访投诉未能及时妥善处理;
3.依据“安全质量状况测评排名规则”,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通报排名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季度处于后200名范围内;
4.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
5.后浇带模板未按施工方案独立设置,先拆模后支顶;
6.住宅房间的顶板标高控制不严,偏差较大,超出±5mm,影响使用;
7.不同强度等级的梁板柱混凝土未按相关要求分开浇注;
8.未给后浇注的混凝土梁留置梁窝,或梁窝留置偏小,不规范;
9.框架结构楼梯施工缝未留置在踏步板上1/3处,楼梯板厚度偏小;
10.柱、墙、梁截面尺寸超出–3mm。
希望各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创出名副其实的精品工程。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