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现将市住建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此通知要求,凡目前有在施工程的企业,务必于9月27日(星期日)下午四点前,向建委报送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报表及书面总结材料。
建委特别强调,此事安排时间紧,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如果哪个企业不报,视同此项工作开展不力,将逐家约谈企业法人,并作为其他有关质量管理工作考核项。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对待,抓紧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5年9月23日
市住建委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工程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总结工作的
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5〕272号,以下简称272号文件)等文件的要求安排,从2015年8月1日起开始我市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并于2015年9月14日至2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了抽查。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各区县住建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对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期间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附件1。总结内容可以包括“质量月”期间开展的有关工作。
二、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公司的名义对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附件2、3、4、5。总结涉及的工程范围为2015年8月1日至9月25日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的在施工程,重点总结保障性住房工程。总结内容包括:宣传贯彻专项检查要求的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对于受检工程,总结还应当包括以工程项目名义总结的有关迎检自查、落实整改等工作情况。
三、 于2015年9月27日下午4:00前,各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工程质量管理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邮箱:gczlzxjc@163.com(用户名为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邮件名称统一命名方式:2015工程质量检查有关资料+单位名称。
四、 附件电子文件,请各单位于bjjwzlc2012@163.com邮箱下载,密码:bjjwzlc。
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总结统计工作,未按要求总结报送的单位,视同此项工作开展不力,将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他有关质量管理工作考核项。请各单位及时添加微信(13811149034)便于及时沟通,添加微信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区县住建委工作统计表
2.建设单位工作统计表
3.监理单位工作统计表
4.施工单位工作统计表
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作统计表
工程质量管理处
2015年9月22日
( 联系人:刘文举;联系电话:59958867 1381114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