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4〕430 号 |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现将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北京民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经抽检生产现场使用的混凝土原材料粉煤灰,检验结果显示抽取的粉煤灰烧失量为23.23%,不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中Ⅱ级粉煤灰烧失量不大于8.0%的指标要求,粉煤灰质量不合格。 案例二:北京城乡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经抽检生产现场使用的混凝土原材料HY80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检验结果显示抽取的HY80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含固量不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中匀质性的指标要求,HY80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质量不合格。 案例三:北京北国纵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经抽检生产现场使用的混凝土原材料砂子,检验结果显示抽取的砂子筛分析(颗粒级配)累计筛余5.00mm为17%,2.50mm为33%,不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Ⅱ区中砂的指标要求,砂子质量不合格。 案例四: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经抽检生产现场使用的混凝土原材料HY80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检验结果显示抽取的HY80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pH值不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中匀质性的指标要求,HY801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质量不合格。 案例五: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标准对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该公司的混凝土标养室没有编号为2014-3296和编号为2014-3311的混凝土28天标准养护试块,未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第7.4.1条第5款的规定对上述2组混凝土28天抗压强度标准养护试件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案例六:北京虎跃混凝土有限公司偷工减料,未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生产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该公司在生产某批次预拌混凝土过程中,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实际水泥用量少于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要求的水泥用量,未按照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生产。 以上存在问题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认真整改,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加强预拌混凝土采购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15日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