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行政处罚基本情况 根据市监督总站、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上报的数据,以及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上查询的相关数据,2014年9月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行政处罚共计20起,处罚总额268.95万元,详见下表。
二、被查处单位违法违规情况 (一)建设单位 北京中大经贸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王府井大街45号综合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处罚2185492.48元。 (二)施工单位 1.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查处的单位(5家)。 启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顺义新城第17街区的39#商业用房等6项(顺义区牛栏山半壁店住宅项目);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淀区苏家坨前沙涧东区定向安置房S12-5地块1#楼等9项工程; 中山市建和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朝阳区常营四区5号商业楼等2项工程;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地铁7号线05标广渠门外站风道工程; 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监控中心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工程。 2.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被查处的单位(9家)。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丰台区和义西区3-3#回迁房工程(2起); 北京兴百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通州区宋庄镇居住工程项目7#住宅楼等20项(50-53、55、56#楼及地下车库DK4、DK6)工程; 北京正宏源金属结构厂施工的怀柔新城14街区14A-0103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5#楼工程 ; 泰州市正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的2#住宅楼(限价商品房)等10项、5#住宅楼(东坝中路红松园18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 山东德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 东郊农场保障房E地块项目; 北京成国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施工的朝阳区库房综合楼等2项工程; 安徽省晶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的朝阳区优士阁二期办公楼工程; 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怀柔医院特护中心工程;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怀柔新城再生水水厂扩建工程。 3.未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被查处的单位(2家)。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3-1#住宅楼等5项(房山区长阳镇01-08-03、01-11-04等地块居住、商业金融用地项目)中的6#楼; 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门头沟区龙泉镇F1住宅混合公建项目。 (三)混凝土单位 1.未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被查处的单位: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被查处的单位:北京秋实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本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情况 从全市各地区处罚情况分布看,处罚起数排在前三位的为监督总站(11起)、朝阳站(5起)、怀柔站(2起),占总处罚起数的90%;处罚金额最多的为东城站(218.55万元),占处罚总金额的81.26%。 本月零处罚的区县为:西城站、丰台站、石景山站、房山站、通州站、顺义站、昌平站、大兴站、平谷站、亦庄站、门头沟站、密云站、延庆站。 各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继续加强监督执法处罚力度,促进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发现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 | |||||||||||||||||||||||||||||||||||||||||||
(来源:市住建委网站,发布时间:2014-10-29) |